求人不如求己,每個人都應該對未來及早做出準備。等待政府的救助不如自己想辦法透過資本市場取得現金流比較實際一點。
各位可以看看下面的文字:
林慶隆答詢時表示,全民健康保險基金、勞保基金都屬特種基金。勞保條例規定,「勞工保險如有虧損,在中央勞工保險局未成立前,應由中央主管機關審核撥補」,「勞保條例是有撥補規定」。
有看出哪裡有問題嗎?不是說有撥補的規定。這樣很好啊..
那勞工們所繳的保費就有保障了。只能說實在是太傻太天真了
再看清楚一點,重點在這段話「勞工保險如有虧損,在中央勞工保險局未成立前,應由中央主管機關審核撥補」..
勞保局早就已經成立了,法規只保障成立勞保局之前的那一段。成立後責任便移轉給勞保局。換言之,現在繳的勞保費是沒有法規去保障虧損撥補責任的。
這樣懂了吧,這是一篇出來消毒的新聞,要安撫民心用的。
下會看新聞要看清楚一點。不要只是看標題就以為政府答應撥補了,文字陷阱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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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FINANCE/FIN2/7434200.shtml